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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给咱家孩子的礼物,姜煜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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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煜脸瞬间黑如锅底,两手握拳咯吱吱直响,这臭小子又皮痒了,那是贴身荷包!
    洛晚卿笑着将手中荷包丢回姜煜怀中:“别欺负小孩,还回去,别忘了让他准备好倒立洗头。”
    姜煜的脸瞬间如沐春风。
    “等等,先把孩儿的洗三礼拿出来。”
    洛晚卿被他幼稚的行为逗乐了,指着桌上大小不一的珍珠,“这么多不够吗,还眼馋自家弟弟那三瓜两枣。”
    “能一样吗!”重点是孩子,孩子!
    “你开心就好。”
    看着姜煜从姜涵荷包里翻出了两颗直径至少有一寸的珍珠,珠体圆润无暇,光泽温润。
    在古代素有珍珠无价,玉无瑕之说。
    一寸以上的珍珠几乎是有价无市。
    就算是她买的蚌壳里的这些品相不好的珍珠价格也很可观,更何况是这么大这么圆的珠子。
    姜煜亳不客气地将两颗珠子放到洛晚卿手中。
    “这样不太好吧。”
    “拿着,给孩子的。”
    洛晚卿一脸黑线。
    够了啊,她俩现在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哪儿来的孩子,还是两颗,这是暗示她得生两个?
    “要不就拿一颗?”洛晚卿商量。
    “不行,太亏,你给出去的刀比这值钱多了,先不说那把名刀本身的价值,只说刀鞘和刀柄上的红蓝宝石也未必不如这珠子。”姜煜怨气十足。
    “要不咱还是追回来?”
    “行。”姜煜举双手同意,要不是怕媳妇生气,他早把东西抢走了。
    “别了吧,显得咱小气。”
    “那不行,我都没有,凭什么他有。”
    洛晚卿哪怕是再迟钝现在也察觉到了眼前男人浑身缭绕着的怨气。
    洛晚卿哑然失笑,原来如此。
    难怪觉得这人刚刚突然间变得很幼稚。
    不过,“我记得你最擅长的武器是弓和枪。”
    “你知道!”姜煜眼睛亮晶晶的。
    “怎么可能不知道,16岁深入敌军腹地,百步穿杨射穿西蛮王首级,一马当先,一把霸王枪斩获数千敌军首级,一战成名,让西蛮军队退军退避三舍,割让了好几座城池,守护了大庆万千黎民。”
    洛晚卿在皇城中虽然缴了不少钱财,但爱好收集武器的却只有康王,当时盘下来的铁匠铺里的武器限制颇多,都是凡品,总觉得都配不上他。
    更何况无论是弓还是枪都是管制兵器,普通百姓是没有资格拥有的。
    洛晚卿口中所述的赫赫战功大庆百姓几乎人尽皆知,哪怕黄口小儿都能讲几句,可经由洛晚卿的口说出来,却让姜煜红了脸。
    “没,没那么厉害,是敌人太弱。”
    洛晚卿用手背探了探他的脸,嗯,有些烫。
    谁能想到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脸皮这么薄,一被人夸就爱脸红。
    洛晚卿的脸贴在他的胸膛,扑通扑通如擂鼓般跳得比常人快了许多。ωww.xSZWω㈧.NēΤ
    她笑意盈盈,“阿煜,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短小些的武器。”
    “匕首和软鞭!”姜煜脱口而出。
    卿卿喜欢什么他就喜欢什么。
    最近卿卿的鞭法进步了许多,真是天纵奇才,这个年龄开始学鞭,挥舞起来很是有模有样。
    匕首的十四式实战技巧也学的十分娴熟,普通人学一年都未必有她一个月的成效。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力度不够,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她不通武学,更没有内力。
    洛晚卿没想到姜煜居然喜欢这两样,软鞭她倒是给了一条,那么匕首,对了,她还真有,渣爹花园中的库房就放着一把匕首,看着平平无奇,甚至连宝石都未镶嵌一颗。
    要不是当时她的空间能力不给力,收东西时必须触摸到实物,都不可能注意到那柄匕首的存在,太不起眼。
    按理说渣爹那个库房里放着的可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没道理单单就这把匕首不值钱吧。
    她不懂不代表别人不懂,“阿煜,我这里有把匕首,你看看有什么名堂。”
    洛晚卿接着从包里掏啊掏,终于翻出了那把貌似平平无奇的匕首。
    姜煜刚拿到手中,就感受到了此物的不同寻常。
    “怎么看着如此眼熟。”
    “你见过?”
    姜煜没吭声,他不敢肯定。
    但是......
    迫不及待地抽出匕首,一阵寒光掠过。
    此匕首通体乌黑,剑锋如凛冽的风刃,极具压迫力。
    看到它的庐山真面目,洛晚卿竟有种浑身凉飕飕的感觉。
    姜煜仔细观察着它的手柄,这下真能确定了,就是他所想之物。
    “卿卿,这匕首从何处得来。”
    洛晚卿看姜煜的神色,决定实话实说。
    “从我渣爹那儿拿的。”
    “这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了。”
    “因为这是前朝皇室遗物,我只在画册中见过。”
    前朝遗物!
    “不会吧,就这么个不起眼的东西?”
    姜煜看着洛晚卿一副不识货的模样,有些恨铁不成钢。
    “你把这叫做不起眼的东西?”
    “是啊,至少比起姜涵的那把弯刀够不起眼了吧。”
    姜煜真为自己媳妇的不识货而感到胸闷,恨不得把她摁在书案前给她拓宽知识的大门。
    “姜涵拿走的如果是孙子,那么这把匕首就是它祖爷爷。”
    “那么夸张?”洛晚卿不敢置信,就是说,二者相比,匕首完胜。
    “不是夸张,而是事实。”
    经过姜煜的科普,洛晚卿才知道,自己错得多离谱。
    姜涵拿走的弯刀是当代铸造大师公冶初的封刀之作,而眼前的这把匕首却是公冶初的不知道哪代老祖宗最巅峰时期打造的短兵,也是其一生中最杰出的作品。
    经过几百年,这把匕首丝毫不见锈迹,刀刃仍是如此锋利,可见其材质有多优秀。
    据说主材用的是天外陨铁,经过无数次的淬炼,合成了一种未知材料。
    而此材料是公冶家的老祖宗在一次喝醉酒的情况下熔炼出的,可具体配比在酒醒之后忘掉一干二净,之后再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仅仅那么一小块,只打造出把非常短小的匕首。
    而这把匕首上的柄用的都是最坚硬的铁桦树,故此这把匕首上连一点装饰都没有。
    它的上一个主人就是前朝的开国皇帝,此人嗜血好战,当初不知道用这把匕首杀了多少人。
    前朝灭亡后,这把传说中染了无数人鲜血的匕首也不翼而飞。
    谁能想到居然在洛明垣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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